資料圖
門窗無法對齊閉合,墻體開裂,房屋坍塌……目前我國部分地區(qū)一批老舊危樓的安全問題,開始逐漸暴露出來。近期,住建部緊急在全國組織開展老樓危樓安全排查工作。危舊房處理還面臨哪些難題,怎么啃下這塊“硬骨頭”?
“未老先衰”,部分樓房成危房
浙江奉化塌樓事件發(fā)生后,危舊房安全問題備受社會關注。近期,多地的住房和城市建設部門的咨詢投訴電話變成了“熱線”。
從全國各地排查情況來看,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主要集中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建成使用的小區(qū),大部分是1995年前交付的房屋,以磚混結構為主。專家指出,磚混結構危舊房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缺陷:
一是住宅建設標準較低。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住宅設計建設,執(zhí)行的是當時的住宅建設標準和住宅建筑設計規(guī)范,當時的國家標準對抗震設防還沒有強制性要求,采用執(zhí)行的設計規(guī)范、施工工藝、建筑材料標準較低。
二是施工工藝相對落后。部分房屋在建造施工時,磚基礎防潮處理工藝簡單,造成磚基礎受潮后強度受到影響;部分房屋承重墻采用的標準磚和砌筑砂漿強度偏低,影響承重墻體強度;樓面普遍采用預制多孔板工藝,整體性較弱。
一些業(yè)內人士表示,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市場經濟剛剛起步,由于規(guī)范標準體系跟不上建設速度,很多建筑工人甚至來不及學習建筑常識,就從“稻田”直接上了腳手架。加上技術和資金方面原因,建筑工程質量很難得到保證。同時,一些建筑公司為追求利潤,還存在偷工減料的情況。
三是后期使用管理不當。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城市人口的急劇擴展,使得處于中心城區(qū)的老舊住宅頻繁交易,不同購房者為滿足個性化需求或追求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加上對房屋安全缺乏常識性認識,違規(guī)裝修、野蠻裝修時有發(fā)生,如敲拆承重墻體或承重構件、底層破墻開店等,這些行為嚴重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整體性與安全性。
此外,上世紀末實行住房制度改革、結束福利分房制度后,一些地區(qū)原房管部門和自管房建設單位在房改前實施的正常維修保養(yǎng)工作沒有得到有效延續(xù),造成有些房屋年久失修。
四是受到周邊環(huán)境的綜合影響。由于這些老舊小區(qū)普遍處于城市中心區(qū),其周邊道路及配套經多次改造完善,路面標高大幅提高,交通流量快速增加,再加上低洼處積水,均在不同程度上加劇了房屋不均勻沉降和對房屋的侵蝕。
危房處置難在哪
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危房改造起來不僅需要本樓及周邊居民同意,還涉及小區(qū)規(guī)劃、多部門協(xié)調等。這些問題造成了很多危舊樓一直拖著沒改造,即使已經開始改造的危舊樓也是進展緩慢。
一些基層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負責人表示,目前各地對危房的處置大致有三種思路:一是住戶集資,原地重建;二是結合區(qū)域規(guī)劃,納入新建范圍;三是對情況緊迫的危房,政府回購“兜底”。
據介紹,危房重建除需要相關部門的層層審批,還必須首先征得危險樓層所有住戶同意,以及涉及所在幢的四周界限內相關方的簽字同意,二者缺一不可。杭州市房屋安全鑒定事務管理中心副主任李向峰說,危舊房處置是一個普遍難題,涉及的責任主體、利益關系很復雜。
面對危舊樓房處置這個“老大難”問題,綜合主管部門和建筑領域的專家意見,當前危舊樓房處置主要面臨四個難題:
首先是鑒定難。杭州市土木建筑學會副秘書長陳旭偉說,房屋鑒定和醫(yī)生看病一樣,只能認定當時的情況,很難準確預測未來會不會倒塌、何時倒塌。加之住戶改造房屋的情況隨時可能發(fā)生,鑒定就更難。正是由于鑒定難,導致一些居民對鑒定結論“有選擇認可”,這也成為后續(xù)處置的障礙。
其次是利益平衡難?!白舳嗍亲非罄孀畲蠡?,本來可加固的樓房,他們可能會要求重建?!崩钕蚍逭f,換位思考,居民的這種要求也可以理解。問題是當前沒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明確的處置辦法,住戶與周邊住戶、住戶與政府的利益很難平衡,利益平衡難往往耽誤處置進程、加劇事故風險。
同時還有責任主體確認難的問題。目前危舊樓房多建于二三十年前,當時的業(yè)主、設計、勘查、施工、監(jiān)理單位到如今多有變遷,危舊房“從建到用”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主體責任難認定,這些都導致處置時各方相互扯皮、推諉。
最后是危舊樓房處理面臨資金持續(xù)投入難。受制于責任主體確認難,目前全國多個城市開展的危舊房改造主要靠政府財政投入。但房屋改造資金需求大,單靠政府投入很難持續(xù)。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