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17日后,再進行補繳社?;騻€稅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家庭,不再作為購房的有效憑證。
3月17日晚上10點半左右,鄭州市房管局官方網站發(fā)布《關于非本市戶籍家庭使用社會保險證明、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購買住宅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3月17日后,再進行補繳社?;騻€稅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家庭,不再作為購房的有效憑證。
根據《通知》內容,凡是屬于補繳社?;騻€稅證明的非鄭州戶籍家庭,補繳日期在3月17日之后的,將不再作為購房的有效憑證。
記者發(fā)現,對于3月17日(含當天)前已經完成補繳材料的非鄭州戶籍居民家庭,并未列入限購范圍。
鄭州房管局2016年12月22日發(fā)布的有關限購升級政策實施細則顯示,非鄭州戶籍居民家庭在限購區(qū)域內購買住房,需要提供近3年連續(xù)24個月以上(含24個月)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才具備購房資格。
在鄭務工者張先生看了通知之后說:“那就是說,我現在再補辦個稅或者社保證明,即使能夠達到標準,也不能買房了唄?”
2016年鄭州房地產市場全年漲幅已經排到全國前十,2017年一季度即將結束,經過多輪調控的鄭州房地產市場,已經逐漸恢復平穩(wěn),但仍有大量的剛需購房者支撐著市場的熱度,上周,鄭州市主城區(qū)多項目開盤,其中去化率最低為65%,最高開盤首日達到92%,為此,鄭州市政府以及相關部門共同協(xié)商,進一步加強對于非本市戶籍家庭購買住房材料的審核。
有業(yè)內人士表示,雖然已經經過多次限購限貸政策的調控,市場略有平穩(wěn),但仍不夠穩(wěn)定,加上兩會期間再次申明“房子是用來住的”這一政策,廣州、石家莊、北京等多個城市已經再次升級限購政策,鄭州這次調控緊隨其后,也是屬于預期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