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7 14:22:00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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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央視新聞消息,今日,河南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楊立論、楊立良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無期徒刑;駕駛員等5人犯重大責(zé)任事故罪,分別判6至2年。
2011年7月22日,一超員客車行至京港澳高速信陽段時,車上危險化學(xué)品爆燃,事故共造成42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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