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大利亞,對電動自行車的定義是“輸出功率最高不超過200W,最高速度或者腳蹬則無限制”。滿足此標準的車輛無須注冊,按照自行車管理。
而輸出功率在200W以上的電動自行車被列入小型摩托車管理,車輛要進行注冊,駕駛者必須持有駕照,管理規(guī)則與摩托車相同,駕駛者要戴安全頭盔。
從減少污染,降低交通事故數(shù)量以及健康等因素著想,澳大利亞各地都在倡導"多騎電動自行車"。
不過,澳大利亞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也很詳細。如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在進入自行車道或者行人密集的路段時,不得開啟電動機。甚至對車燈都進行了詳細規(guī)定,例如必須配備可見度為200米的白色前燈和紅色后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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