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29日08:37 來源:揚子晚報
昨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發(fā)布了依法打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典型案例,包括利用教養(yǎng)、長輩身份性侵未成年女童的犯罪;親生父母拐賣親生子女的犯罪;故意傷害、殺害親生子女的犯罪等。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呼吁,全社會一起重視維護未成年人的人身和財產(chǎn)權利,積極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為孩子們健康快樂及安全成長護航。
江蘇法院依法打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典型案例
一、黃恒谷強奸、猥褻兒童案
二、姚建文強奸案
三、趙昌權強奸案
四、林贊拐賣兒童案
五、趙雨故意殺人案
六、鄔建林強奸案
七、王、李夫婦拐賣兒童案
八、魏云故意傷害案
九、肖磊拐賣兒童案
十、周改故意殺人案
禽獸姨夫?qū)酿B(yǎng)孩子下毒手
小蘭于2002年7月出生,是江陰男子黃恒谷的妻妹的二女兒,但自小過繼給黃恒谷夫婦。2011年上半年至案發(fā),黃恒谷夫妻與小蘭在江陰市華士鎮(zhèn)共同生活。但是,身為姨夫的黃恒谷并未盡到一個長輩的責任,相反卻對小蘭下了毒手。法院查明,2013年上半年至2014年7月期間,黃恒谷明明知道小蘭還不滿14周歲,卻先后兩次在暫住地房間內(nèi)對小蘭實施奸淫。此外,黃恒谷于2013年上半年至2015年2月期間,同樣是在暫住地房內(nèi),先后兩次采用摸胸部等手段,對小蘭實施猥褻。
江陰市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恒谷明知與自己共同生活的被害人不滿14周歲,仍強行與之發(fā)生性關系;對之進行猥褻,其行為確已構成強奸罪、猥褻兒童罪,依法應予數(shù)罪并罰,且從重處罰。遂以強奸罪、猥褻兒童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黃恒谷有期徒刑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懷上他人孩子,生下后就賣了
鹽城男子王某與女青年李某曾是一對夫妻。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因李某懷有他人子女,二人商議待孩子出生后,即將其“送人”換取費用。2015年1月20日左右,王某、李某通過童某等人聯(lián)系,與凌某、季某夫婦見面,并向凌、季夫婦索要人民幣6萬元的“送養(yǎng)”費用,凌某夫婦當即預付2000元,并約定待孩子出生即交給凌某夫婦。2015年1月25日,李某順利產(chǎn)下一名男嬰。2015年1月31日,王某、李某在鹽城市鹽都區(qū)境內(nèi),按約定將男嬰交給凌某夫婦,并拿到對方給的5萬余元。后來,王某、李某將這筆錢分掉。
鹽城市鹽都區(qū)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李某以出賣為目的,為收取錢財,將剛出生的孩子賣給他人,嚴重侵犯了兒童的人身權利,構成拐賣兒童罪,王、李是共同犯罪,其中李某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應當減輕處罰。案發(fā)后,李某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減輕處罰,遂以拐賣兒童罪依法判處王某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5000元;判處李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并處罰金2000元。
11歲孩子徹夜玩游戲機被父親失手打死
2013 年1月2日下午,魏云在位于揚州市江都區(qū)仙女鎮(zhèn)的暫住地終于等到了兒子。原來,11歲的兒子因為玩游戲機徹夜未歸,魏云十分生氣,見兒子回來,便拿起自家店里的鋁合金管,對著兒子小魏的臀部、大腿等部位打了近20分鐘。當天18時許,魏云見兒子氣息微弱,當即將其送至醫(yī)院,可是孩子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經(jīng)鑒定,小魏是因被棍棒類工具反復多次擊打臀部、大腿等部位,導致大面積軟組織挫傷,引起擠壓綜合征、創(chuàng)傷性休克而死亡。案發(fā)后,魏云在醫(yī)院等候公安機關處理。
揚州市江都區(qū)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魏云非法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魏云案發(fā)后在醫(yī)院主動接受公安機關抓捕,可視為自首,依法予以減輕處罰。遂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魏云有期徒刑八年。
書法老師猥褻女童,被禁從事家教
利用教書法的機會,對未滿十歲的女童進行猥褻,南京某書法教師周某某因此被秦淮法院判處職業(yè)禁制令,禁止其在緩刑考驗期內(nèi)從事家庭教育工作。昨天,南京中院在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情況通報會上表示,這是南京法院系統(tǒng)首份為保護未成年人利益而發(fā)出的職業(yè)禁令。
2014 年3月至2015年3月間,周某某利用教授書法與被害人周某(女,時年不滿十周歲)單獨相處之機,以親嘴、撫摸乳房和臀部等方式,多次對被害人周某進行猥褻。被告人周某某在實施上述猥褻行為后,哄騙被害人周某不能將猥褻行為告訴家長。2015年6月8日,被告人周某某被公安機關傳喚到案后,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2015年10月18日,被害人家長與被告人達成和解意見,被告人一次性賠償被害人精神撫慰金6萬元。
南京市秦淮法院認為,周某某的品質(zhì)和職業(yè)素養(yǎng)已不適宜從事書法家教工作,應依法向被告人發(fā)出禁制令。遂判決:一、被告人周某某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二、禁止被告人在緩刑考驗期內(nèi)從事家庭教育工作。這是南京市法院針對未成年人利益保護向被告人發(fā)出的首份職業(yè)禁令。
近日,河北赤城縣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依法對被告人韓某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5000元人民幣;依法對被告人麻某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一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5000元人民幣。
2017年8月17日上午,麗江市古城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和榮松犯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被告人杜澄、曹二車龍補、吳原華、趙智、和凌波犯尋釁滋事罪一案公開宣判。
2016年11月21日中午,潘某華趁家中無人,將農(nóng)藥投放到父親潘某平時裝米酒的塑料瓶里,欲毒死潘某。當天,潘某干完活回家把塑料瓶里的米酒倒入碗里的時候,察覺酒水有異樣而沒有飲用,致使潘某華的犯罪未得逞。
2016年5月19日晚上,16歲的女生小姚在昌平某外語學校的教室內(nèi)被人掐死。
2016年5月19日晚上,16歲的女生小姚在昌平某外語學校的教室內(nèi)被人掐死。
據(jù)法庭調(diào)查,被告人黃某于2015年春節(jié)后至中秋節(jié)期間,多次購買農(nóng)藥分裝在礦泉水瓶和油瓶中并儲存在家中伺機作案。2016年2月6日凌晨,被告人黃某乘夜深人靜之機竄至乳源縣乳城鎮(zhèn)新興村委會橋黃村后山的蓄水池旁,將事先準備好的農(nóng)藥全部倒入3個蓄水池中,后逃離現(xiàn)場。
2011年7月份,為方便吸收公眾存款,被告人涂某某、曹某某預謀注冊成立新蔡縣信托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由被告人曹某某擔任法人代表,以高息為誘餌,向多名群眾非法吸收存款。庭審中,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涂某某、曹某某、王某某等人犯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涉案金額高達六千萬元,被告人在事實和法律面前均當庭認罪。
34歲李某曾因盜竊他人財物,兩次入獄,期間因吸食毒品而強制戒毒,但出獄后的李某仍不知悔改,再次為吸食毒品鋌而走險。2016年11月28日,中站區(qū)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盜竊案,被告人李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11月16日,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李晉華受賄、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犯罪一案。
2016年11月16日,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李晉華受賄、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犯罪一案。
2015年6月,被告人李秀玲對其家院中花池內(nèi)多年廢棄的窨井進行了清理,準備將王明涵殺害后藏尸該窨井。經(jīng)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準,殺害鄰家五歲男童王明涵的罪犯李秀玲于2016年10月26日被交付執(zhí)行死刑。
日前,云南省彝良縣人民法院對原彝良縣洛澤河鎮(zhèn)教師張某全猥褻兒童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某全犯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日前,云南省彝良縣人民法院對原彝良縣洛澤河鎮(zhèn)教師張某全猥褻兒童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某全犯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某全無視國法,道德敗壞,采用卑劣下流手段對所教學的未成年幼女進行猥褻,其行為已構成猥褻罪。
給10元現(xiàn)金防告發(fā)。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判被告人王某冰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張某東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被告人張某中犯職務侵占 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一審判決后,法院凍結了5名被告人多個賬戶資金6000多萬元用于退賠款,而不足部分由被告人王某冰、張某東和張某中繼續(xù)共同退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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