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時報訊 為了領(lǐng)取更多的住房安置費,巴南一村民找來辦假證的人,讓自己的孫子提前“出生”四個月。
50歲的王某是巴南一品街道人。2012年1月,龍崗水庫建設(shè)項目開始啟動,王某的房屋被拆遷后,與政府簽訂了拆遷協(xié)議。按照拆遷協(xié)議規(guī)定,夫妻婚后于2012年3月31日前生育子女的,子女享受28000元的人員安置費和72000元的住房安置費(共計10萬元),而2012年3月31日后生育子女的,其子女沒有人員安置費,且住房安置費折半(共計36000元)。
王某的孫子出生于2012年6月7日,按照政策規(guī)定,只能享受住房安置費折半的待遇。為騙取更多的安置費,王某以200元的價格找來辦假證的人,將孫子的生日提前四個月,制作了孫子的假出生證及戶口本單頁。兩個月后,王某用虛假證件詐騙拆遷安置費64000元。
今年1月16號,當?shù)夭疬w辦公室在核實拆遷資料時,發(fā)現(xiàn)王某提交其孫子的出生日期與派出所登記不相符合,隨即向巴南一品片區(qū)刑警隊報案。
經(jīng)調(diào)查,巴南警方確定王某的孫子生日為2012年6月7日,王某有詐騙安置費嫌疑。
今年2月,王某在親友陪同下,向巴南警方投案自首,主動退還64000元安置費。
目前公安機關(guān)依法對王某進行取保候?qū)?。(記?聶煒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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