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訊(記者 楊明) 為補貼家用,郭師傅買了一輛面包車給幾個單位送菜,因為沒辦理營運證,上路時提心吊膽。今年5月正在路上行駛時,被幾名假冒的路政人員“罰”了700元。
2010年4月,郭先生花了近5萬元買了一輛面包車負責(zé)給幾個單位食堂送菜。今年5月15日上午7時許,郭師傅開車行駛至昆明路時,被一輛黑色上海大眾小車擋住,車上下來4個人檢查他的營運證,“因為確實沒證,我當時心里就咯噔了一下?!惫鶐煾嫡f自己沒辦營運證?!澳阆肟圮囘€是交罰款?”對方一名穿制服的男子說道,郭先生想都沒想就說“交罰款”,對方說交2000元,郭先生說他身上只有700元,討價還價后最終以700元成交。事后郭師傅感到不對勁,就打電話給路政部門,這才了解到,那天上午壓根沒有工作人員上路查車,此時郭師傅才發(fā)現(xiàn)上當受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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