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西都市報訊(張虹鮮波記者吳柳鋒)已有妻女的男子網(wǎng)戀后與情人生育一子,正當他過著家外有家的生活時,卻被情人和妻子同時起訴。日前,在彭州市人民法院的調解下,男子當庭支付不滿1歲的兒子撫養(yǎng)費5萬元。
2009年,到彭州務工的陸明在網(wǎng)上結識了外地女子王靜,陸明自稱已離異,兩人很快發(fā)展成戀人關系,半年后同居。隨后,陸明提出,希望兩人生一個男孩,并承諾孩子生下后就結婚。2011年,王靜生下兒子陸浩,可陸明既不再提結婚的事,也不給兒子上戶口。
今年春節(jié)前,陸明的妻子張芳突然找上陸明的工作單位,王靜和張芳這才發(fā)現(xiàn)事實真相。陸明表示,為了家庭完整和女兒成長,不愿和妻子離婚。王靜為給兒子陸浩爭取撫養(yǎng)費,將陸明告上法院。緊隨其后,張芳也以違反夫妻忠實義務為由,到法院起訴離婚。
經法院調解,陸明與王靜達成協(xié)議,當庭一次性支付兒子陸浩生活費5萬元;妻子張芳表示,暫給陸明一次改過機會。(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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