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4 07:38:00 來源:武漢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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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卡、手機卡,甚至大學生飯卡丟失后都可以補辦,而公交卡“武漢通”遺失后卻不能補辦。近日,大學生小陳一月丟失3張“武漢通”,卻不能掛失、補辦,只能白白遭受損失的事情經本報報道后,引發(fā)市民熱議。有律師認為,此規(guī)定有霸王條款嫌疑。
網友“L洛塔”@武漢晚報說,“我也丟過‘武漢通’,再去辦的時候工本費要30元錢,還必須充30元,不然不給辦理,真是窩心。”
“武漢吃了冇”則說,武漢市目前常住人口接近1000萬,按每張20元工本費計算,共計2億,還不算遺失的卡里還有余額,其實一張卡的成本僅需2到4元。“小小熊28”說,“這個不是最悲催的,我已經丟過三四張‘武漢通’了,最近丟的一張在網上注冊過,把它和手機綁定了,后來卡被人撿了,坑爹的是手機不能和‘武漢通’解綁,我只能看著別人不停的刷自己的卡,束手無策。”
市民宋先生也來電說,丟過幾張,后來辦了一張銀行卡聯(lián)名“武漢通”,到銀行去掛失,銀行卡補回來了,可“武漢通”里的余額還是不能退。
“武漢通”遺失為何不能補辦?武漢通公司官網給出了簡單的解釋:“武漢通”為不記名卡,不辦理掛失手續(xù),需要自行妥善保管,因卡片丟失所造成的損失自行承擔。
對此,湖北多能律師事務所胡延美律師認為,公交卡遺失不予掛失、補辦有霸王條款嫌疑?!断M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明確規(guī)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這里的財產安全既包括商品、服務本身不會損害消費者權益,也包括消費者因商品、服務遭受損害時,經營者能提供相應救濟手段。胡延美說,“武漢通”遺失是武漢通公司在提供該項服務時理應預見到,且無法完全杜絕的事情,理所當然應提供相應的救濟手段,如掛失、補辦等,來保障持卡人的財產安全。
胡延美說,武漢通公司作為服務行業(yè),應該完善技術、提高服務水平,除去技術操作上的因素外,公交卡遺失不予掛失、補辦,屬于霸王條款,如果公交公司賺取了市民遺失的“武漢通”上的余額,屬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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