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誕元旦查酒駕 交警曝光十大危險駕駛案例
12月22日,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公布了10起危險駕駛罪典型案例,警示廣大駕駛人遵守交通法規(guī),拒絕危險駕駛,安全文明出行。圣誕和元旦即將到來,河南交警在節(jié)日保通的同時將采取異地用警、有獎舉報等方式嚴查酒駕、毒駕、涉牌涉證等交通違法犯罪行為。
十大危險駕駛案例 校車超員占仨
自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實施以來,河南交警共辦理醉酒駕駛、客車校車嚴重超員和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等危險駕駛罪案件1.35萬余起。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從中選取了10起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執(zhí)法
圣誕、元旦期間異地用警嚴查危險駕駛
全省交警將在平安夜、圣誕節(jié)當日下午至凌晨、元旦辭舊迎新的重點時段,針對城市中心商業(yè)區(qū)、餐飲聚集區(qū)、休閑娛樂區(qū)等重點區(qū)域,以及教堂、購物中心、大型酒店等重點部位,提前布控,確保交通順暢。在12月24日至26日的午后和夜間重點時段,組織開展異地用警嚴查酒駕。
鄭州交警將集中警力,嚴查酒后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在飯店、酒吧、各主干道等布置警力嚴厲查處。夜間交警將嚴查渣土車等重型貨車闖禁行、闖紅燈、超速、上高架橋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舉報酒駕、涉牌渉證等違法行為有獎
河南交警對酒駕、毒駕、客車校車超員、涉牌渉證、非法運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交通肇事后逃逸等交通違法犯罪行為實施有獎舉報。廣大群眾可以通過撥打110報警電話或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揮中心電話、12123、警民通(手機APP)進行舉報。舉報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并經(jīng)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查證屬實的,給予舉報人給予50元至500元的獎勵;舉報涉及刑事犯罪(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的,經(jīng)有關部門立案后,給予舉報人重獎。
案例一:路邊車遭無妄之災只因酒駕
2016年10月15日晚,王某酒后駕駛一輛粵B2EY78轎車沿汝州市城垣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旭日賓館路段時,與道路西側停放的一轎車相撞,致該車受損。事故發(fā)生后王某駕車逃逸,當晚被公安機關查獲。經(jīng)司法鑒定,王某系酒駕,涉危險駕駛罪被依法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案例二:曾經(jīng)醉駕不知悔改又被抓
2016年2月11日19時30分許,田某駕駛黑NX4196號牌的機動車與另一轎車的當事人在永城市一拐彎處發(fā)生爭執(zhí)。經(jīng)司法鑒定,田某系酒駕,被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據(jù)悉,田某在2015年6月1日就因醉駕被追究危險駕駛罪刑事責任。
案例三:醉駕摩托一路事故到醫(yī)院
2016年7月5日21時許,梁某駕駛豫DP1865號二輪摩托車在舞鋼市一路口撞住一輛二輪電動車。事發(fā)后梁某駕駛摩托逃逸,又撞住一拖拉機,又駕駛摩托逃逸。后交警在醫(yī)院急診室找到受傷的梁某。后梁某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3000元。
案例四:緝查布控智能報警,醉駕上高速
12月16日15時許,開封高速交警支隊緝查布控系統(tǒng)智能報警,一輛豫BYL115轎車逾期未年檢,將從鄭民高速南苑收費站經(jīng)過。執(zhí)勤民警立即在收費站口設卡。該車司機在民警攔截過程中不顧發(fā)生碰撞危險想要開車離開,被民警成功攔截。經(jīng)查,該車不僅逾期未年檢,駕駛人杜某還涉嫌醉駕。杜某因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將面臨刑事責任追究。
案例五:客車超員168%被追刑
2016年6月17日18時20分許,信陽光山公安局交警大隊城關中隊民警在S338省道張寨路段巡邏執(zhí)勤時,發(fā)現(xiàn)劉某駕駛的豫S76028中型普通客車行跡可疑,立即將該客車攔下。經(jīng)查,該車核載19人,實際載客51人,超員168%。劉某因涉危險駕駛罪被依法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
案例六:客車高速匝道上超速側翻
2016年6月11日22時30分許,何某駕駛云AR2383大型臥鋪客車行駛至蘭南高速許昌段轉京港澳高速匝道(往漯河方向)處時,與匝道隔離墩剮擦后沖出護欄,側翻于邊溝內(nèi),造成所載乘客25人受傷。經(jīng)查,事發(fā)路段匝道限速為每小時40公里,路況良好,客車發(fā)生事故時車速超過80公里。何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審查起訴。
案例七:黑校車超員,駕駛員被判刑
2016年5月26日7時36分許,趙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豫QQ2636的灰色五菱牌小型面包車,載著一幼兒園的學生,被巡邏民警查獲。經(jīng)查,趙某駕駛的面包車未取得校車牌。該車核載7人,實載21人,超員200%。趙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依法判處拘役一個月,罰金2萬元。
案例八:面包車拉學生超員410%
2016年6月20日16時45分左右,南陽西峽交警大隊袁店中隊民警在西峽丹水鎮(zhèn)丹水村執(zhí)勤,發(fā)現(xiàn)一輛車牌為豫RAL739的銀灰色長安面包車行跡可疑。經(jīng)查,該車車座全部拆除,放置了6排板凳,核載8人的面包車坐了1名司機、1名老師、39名學生,整整坐了41人,超員410%。駕駛員王某無證駕駛。目前案件正在審查起訴中。
案例九:黑校車超員100%,園長被刑拘
漯河市公安局陰陽趙交管巡防大隊日前接群眾舉報:在坡大路澧河大橋附近有一輛“黑校車”經(jīng)常超員運送幼兒園學生。12月13日16時20分許,一輛豫LL2360面包車沿澧河南河堤由東向西向橋頭駛來,被民警查獲。該車核載8人,車上有13名學生和兩名老師,加司機本人共16人,超員100%。經(jīng)訊問,駕駛員劉某系漯河市源匯區(qū)大劉鎮(zhèn)灣王村幼兒園園長。12月14日,劉某涉嫌危險駕駛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十:油罐車非法運輸危險化學品被追刑
2016年3月16日9時30分許,周口交警支隊機西高速大隊民警在機西高速周口西站執(zhí)勤時發(fā)現(xiàn)一輛無牌油罐車,遂攔截檢查。該油罐車內(nèi)裝載0號柴油,駕駛員張某無從事危險品運輸資格,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車輛沒有辦理登記手續(xù)。張某持有的駕駛證B2仍在實習內(nèi)。張某因涉危險駕駛罪被依法判處拘役兩個月,罰金2000元。(記者 張玉東)
■再來普普法
看看酒駕有啥后果
1.酒駕: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記12分,罰款1000~2000元,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罰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罰款1000~2000元,拘留10日以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醉駕:
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或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終身禁駕。